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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及鉴定工作的通知

供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日期:2007-9-27 11:03:33    点击:


三门县经济贸易局

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三经贸〔200746

 


 

关于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

培训及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县企业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搭建管理人员学习交流平台,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6)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县经济贸易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及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

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二、培训及考试事项

此次培训将聘请省人力资源管理有关专家讲课,培训内容以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教程为主,主要课程有: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培训共80100课时(12天左右),时间安排为每星期的六、日,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培训的人员可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申报条件(见附件1),报考参加今年1118日举行的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劳动社会保障部核发全国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统一编号、并且网上电子注册、有全国统一的防伪标志。是从事相关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及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培训考核收费:此次培训免收培训费,只收培训教材费,三级(高级)100元;二级(技师)115元,食宿费用自理。考试鉴定费为:四级(中级)、三级(高级)300元;二级(技师)560元(其中论文评审费260元)。

三、报名事项

需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请填写培训报名回执(培训对象不限于符合职业报考人员),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从事职业的工作年限证明,一寸近照三张,并填写《浙江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见附件2),经单位盖章后报县

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联系电话:83361720

报名截止时间930

四、其他事项

根据我县高技能人才培训专项资金安排,将对企业职工参加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三级 (高级)补助500元、二级 (技师)补助800元,如符合农村劳动力、外省务工及下岗失业补助条件的人员,另由相关配套专项资金再进行相应的补助。

请各乡镇工办、劳动保障所协助做好所辖企业人员报名组织工作,相关表格及文件可到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mrl.gov.cn)查询下载。

 

附件: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

2、《浙江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3、三门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报名回执

  

三门县经济贸易局           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OO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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