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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8年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供稿: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日期:2008-3-28 15:50:39    点击:

 

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三人劳社〔200813

                                  


关于开展2008年职业资格全国(全省)

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技能职能鉴定中心《关于2008年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浙职技鉴[2008]02)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08年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省)统一鉴定职业与时间安排

2008年我省将开展秘书、营销师、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物流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文化师、企业培训师、公关员,公共营养师等17个职业的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考试时间为51718日和112223日,具体职业等级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报名事项

各职业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从事职业的工作年限证明,一寸近照三张,并填写《浙江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见附件1),经单位盖章后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3361720 5月份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为45日前11月份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为1010日前

职业申报条件可登录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查询(WWW. zjosta.org.cn)

考试鉴定收费:四级(中级)、三级(高级)300元;二级(技师)560元(其中论文评审费260元);补考一门的为100元。

三、培训及教材征订

今年计划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二个职业的培训,需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填写培训报名回执(培训对象不限于符合职业资格报考条件的人员),具体培训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统一鉴定所需教材、考试指南等资料如需我局统一订购的,请填写《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资料征订单》,报名时一并上报;考生也可向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自行订购,联系电话:0571-85117626

四、其他事项

根据我县高技能人才培训专项资金安排,将对企业职工参加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三级 (高级)补助500元、二级 (技师)补助800元、一级 (高级技师)补助1000元,如已参加免费培训的将不再予以补助。

请各乡镇工办、劳动保障所协助做好所辖企业人员报名组织工作,相关表格及文件可到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mrl.gov.cn)查询下载。

 

附件:1、《浙江省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

2、《2008年度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2008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3、《培训报名回执》

4、《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资料征订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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