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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介机构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2、 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3、 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4、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