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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中介机构不得从事哪些行为?

供稿:县就业管理处    日期:2007-12-13 20:34:41    点击:

《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2、  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3、  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4、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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