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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哪些免费的就业服务?

供稿:县就业管理处    日期:2007-12-13 20:35:31    点击: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1、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  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3、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5、  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6、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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