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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哪些免费的就业服务?
《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1、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 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3、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5、 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6、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