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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该如何处理?

供稿:县劳动监察大队    日期:2008-4-10 15:26:15    点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当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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