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息正文
有军队退役人员问,参加养老保险后,到达60岁时缴费年限(含军龄)达不到15年,是否可以补缴?
答: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中断缴费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的通知》(浙劳社险[2000]186号)规定:城镇参保人员如在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只允许在2001年年底前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