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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31家机关事业单位批准设立行政审批科
根据《中共三门县委 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职能整合的实施意见》(三县委[2007]27号)精神,近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23家政府工作部门、4家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4家垂直管理部门调整内设机构,设立行政审批科,代表本单位承办全部行政审批事项。
文件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批复要求,及时调整内设机构工作职能,实行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职能相对分离,将原来分散在各职能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后,统一划归新组建的行政审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