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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劳动保障系统“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出台

供稿:信息调研室    日期:2007-5-14 7:46:00    点击:

 

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十一五”时期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劳动保障厅近日印发了《浙江省劳动保障系统“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劳动保障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我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优化劳动保障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注重业务能力、创新能力提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规划》指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统筹规划,分类实施,有计划地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载体。

 

《规划》确定,“十一五”期间我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对新录用的劳动保障系统干部开展以基础业务、适应能力为核心的初任培训。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参训率达到100%。

二、对市、县(市、区)新任劳动保障局长开展以提高领导能力、业务管理能力为核心的任职培训。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一般在任职后一年内完成。

三、规范和强化劳动保障岗位资格证书制度。全省劳动保障系统新从事劳动保障业务和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工作人员,力争在3年内取得相应的劳动保障岗位资格证书。

四、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以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为主的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市、县(市、区)以及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担任处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参加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培训;科级干部每年的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五、采取扶持政策,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占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总人数的50%以上。

   

《规划》还提出,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加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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