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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劳动部门涉企话服务

供稿:办公室    日期:2008-7-11 8:26:39    点击:

 

    在深化“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中,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中层党员干部冒着酷暑,走访了一些联系企业,听取了企业的介绍,从中了解到了企业目前的一些困境。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当前的形势下,不应该是简单的从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而是应该不断拓展服务理念,延伸服务内涵,针对企业的困难和需求切实履行好职责,并做一些实实在在的服务。就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而言,该做的就是如何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将服务放在工作中的首要位置,主动当好“三员”。

     一是政策的广播员。《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可以说是业主、劳动者二者都不讨好。有些企业更是感叹合同履行难度增加,劳动力成本上升。而劳动者则反映企业主做人没良心,辛辛苦苦把青春贡献给了企业,到头来还是被迫签订带有规避成分的合同。但《劳动合同法》事实上并不是那样的可怕,只是在某种程度上冲击了我国传统的用人观念,加上一些好事者的唠叨,铺天盖地的负面报道,才给二者增加了无形的压力。换句话说,就是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到家,没有把《劳动合同法》宣传好,讲解透。因此,作为职能部门有义务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讲解工作,甚至有必要上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用人行为。只有双方继续本着积极务实、求同存异的原则,加强磋商,才能推动并建立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新型伙伴关系。

    二是人才的调度员。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创新与进步,尤其是知识经济时代,人才才是真正的第一生产力。历史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相继出现了用工荒现象,尤其是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且具备独立承担某项任务的人才更是匮乏。同时面对猎头公司的虎视眈眈,企业家大叹招人难,留人更难。针对当前这个发展中的矛盾,既需要企业家理智的“情商”,也需要政府的参与调控,共同构筑育人、用人的良好环境与机制。作为职能部门首要任务应当是加强调查研究,分门别类,组织和引导做好现有员工更新知识培训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培训工作,以暂时缓解用工荒。在此基础上,可以依托现有的企事业单位高级人才和教育培训资源,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加快项目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同时,搭建供企业、人才上演二人转的平台,多渠道不拘一格引进人才,引导和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打破部门、企业所有的框框,乐当志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技术上的支持,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三是稳定的调解员。《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动争议案件急剧增加,企业与员工的矛盾不断升级,也给社会带来了许多的不安定。企业“合理规避”《劳动合同法》所凸现出来的问题,说明了社会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解的不到位,企业主在处理社会责任上的不明智,现有的司法方式不够完美。从构建和谐的要求来看,作为职能部门首要面对的是如何化解,不至于让矛盾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因此,我们的任务一方面是要高度关注社会的动态,积极引导舆论多一些健康向上的事迹,减少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另一方面是要在力度、办法、灵活性上下些工夫。对于那些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对社会有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要坚决、严肃予以查处;对那些带有经常性的矛盾,应当主动承担起调解的义务,为事件双方提供面对面坦诚、温馨的交流和沟通平台,在理性中化解恩怨,寻求双方的彼此谅解;对那些带有普遍性的矛盾,我们也是否可以去尝试一下开放式的处理方式,邀请同样性质事件的当事人召开圆桌调解会,一起分析和探讨事件的深层次原因,力求用一件事例教育大多数群体等等。互敬互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常讲退一步海阔天空,理性的沟通必将会化干戈为玉帛,迎来和谐的社会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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