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门县公安局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实绩选干部,在6月中旬的人事调整中,共提拔中层正职17名、中层副职25名,平职调整24人,有9名中层被免职,其中2名中层副职因平时工作表现一般被免职,民警轮岗65人,初步建立了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
一、深入调研与民主测评相结合,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三门县公安局从队伍长远出发,针对部分中层干部责任心、管理能力不强,存在着不愿管、不会管、不管现象,认真筹谋,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全力优化中层班子结构。主要领导班子深入科所队开展广泛调研,听取中层干部和民警意见建议。同时,坚持把民主测评作为干部考核工作的重要程序之一,对全局101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考察。经过反复研究确定,重新调整了各科所队班子。为实现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增添了后劲。
二、阳光选拔后备干部与选任中层相结合,激发公安队伍活力。
建立中层后备干部阳光选拔制度。坚持“以人为本”,进行“阳光操作”,设置了报名资格审核、计算机考试、“三考”法律基本知识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四道关。全局有53名民警参加“三考”法律基本知识考试,层层严格把关,层层按比例淘汰,最后将18名政治可靠、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民警确定为中层后备干部。有2名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直接确定为局后备干部。通过后备干部阳光选拔,为公安干部队伍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全面激发了广大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选贤任能与择优汰劣相结合,确立以实绩论干部以作风选干部。
只上不下,不犯错误下不了,这是干部人事体制形成的惯性和弊端。为了打破这个惯性、破除这个弊端。该局着重从创新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入手,疏通干部“下”的渠道---淘汰制,对那些工作责任心,实绩平平,民主测评胜任度低的中层干部,敢于动真格。坚持以实绩论干部、以作风选干部,综合各中层的业务工作能力、管理水平、性格及个人特长等方面因素,对全局中层的合理布局进行了统筹考虑,做到优势互补。真正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干部用人机制和用人导向。
四、“快”与“细”相结合,确保队伍整体稳定
该局为确保此次人事调整既达到预期效果,又不影响队伍整体稳定和影响工作,突出了一个“快”字,从考察至人员到位,仅用了一周时间,全局中层考察及民主测评仅3天时间即全部完成。在突出“快”的同时,讲究一个“细”字,不但在调整前进行深入调研、考察、民主测评,充分征求相关科所队和相关民警的意见建议,而且在调整后,通过集体谈话会、科所队会议、个人谈话等形式,及时开展多渠道多层面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民警正确认识对待个人的升降进出,使“下”者正确对待,“上”者引以为戒,有效地防止“下”干部思想消极、“破罐子破摔”现象的发生,确保队伍的整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