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5]41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台政发[ 2005]54 号)精神,加快我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蓝领工程,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我县今年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经费补助。
按照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今后我县企业职工参加统一组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的,将由县高技能人才专项资金给予每培养一名高级工补助500元、技师补助800元、高级技师补助1000元培训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