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随着我国政府把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列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相继出台了扶持、优惠政策,影视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内容,呈现出了爆发式增长势头。预期在未来几年内,数字影视产业将成为我国文化娱乐产业的重要支柱,也是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之一。据介绍,由于目前在电视台、影视公司的前期制作人员大多来自于传统影视专业,他们对最新的数字影视技术了解较少,很难充分发挥最新数字影视技术的优势用以创作手机电影、网络视频流媒体;另一方面,后期制作人员多数是计算机专业出身,只是在简单学习了相关后期软件之后转行过来的,没有经过系统的影视创作知识职业培训,由于缺乏系统的视听语言和影视艺术修养,很难与影视创作的整个流程协调工作。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人才的巨大缺口,全国约2000家电视台、5000余家影视制作公司和大大小小上万家网络媒体都急需大量的数字影视制作人员。据业内人士初步估计,目前数字影视制作行业需要的技术人员数量约为15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