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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东部地区培训工程2007年工作总结

供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日期:2007-11-27 8:46:27    点击: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一、东部工程启动以来,我省开展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以下成绩。

   一是地位进一步凸现。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重视高技能人才工作,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2005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职工技能素质工程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提出了高技能培训政府补贴、技术工人岗位津贴等一系列的政策制度。结合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制订了《十一五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规划》,提出了我省十一五期间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注重职业技能鉴定法制化建设,起草并上报了《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下发后,省委人才办多次与我厅研究贯彻意见,并由我厅牵头形成初稿,已上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同时,我厅还参与了省委人才办组织的《2005年浙江人才状况》的编写工作和浙江省突出贡献人才评选活动,省火电公司的陈立虎入围浙江省突出贡献人才的最后一轮评选。各市也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台州市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列入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杭州市有3名技能人才获得市政府特殊津贴,1名被评为杭州市杰出人才。金华市将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在生产实践中掌握绝技、绝活、绝招,能解决重大生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技术工人作为新世纪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这些都充分说明,高技能人才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二是评价体系基本形成。根据劳动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厅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劳社培〔2006122号),对高技能人才的申报条件、新职业(工种)的评价方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特别是形成了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为主,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直接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等为补充的多元评价方式并存的评价模式,为不拘一格发现人才、选拔人才、促进人才脱颖而出奠定基础。开展了企业高技能人才现场考评工作的试点。在杭钢集团公司对参加考核评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解决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际能力进行考核,并结合工作业绩进行评定。为建立以能力评价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技能人才评价方法提供了经验。

    三是创新举措不断涌现。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有了突破。去年,在绍兴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政府出资的我省首个公共实训基地在绍兴市率先成立。另外,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建设项目已进入可行性研究,且被列入市政府07年为民办实事的10个备选项目,建设用地选址问题正在协调解决之中。积极研究探索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机制,针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被挤占挪用的现象,玉环县政府开始了建立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结余统筹制度的探索,对全县的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比例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统一存入财政专户,专门用于职工的教育培训,其中高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经费不少于30%。由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也在宁波、嘉兴、海盐等许多市(县)推出。

    四是技能大赛成绩显著。在全省职工技能运动会上,有131名职工取得了技师资格,90名职工获得了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值得一提的是,有39名选手在省级比武的基础上参加了全国14项大赛,13名选手进入全国十强。在劳动保障部组织第二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上,我省选手共获得了5个第一名,一个第二名,两个第三名的好成绩。

    二、本年度主要抓好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鉴定质量管理。当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已对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要严格把握鉴定质量,切实抓好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技术专家四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反对和防止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要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行为,做到公开透明,有章可循,依法办事。我厅也草拟了《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请大家认真研究。

    二是进一步完善鉴定基础工作。加快成立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国家题库建设,不断更新和完善现有题库存量。加强新职业、新工种开发鉴定,切实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鉴定工作的管理,实现鉴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三是力争在高职院校的技能鉴定领域方面有较大突破。开展高职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更是提高高职院校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学生的技能鉴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加快制订出台高职院校技能鉴定的政策措施,积极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力争参与技能鉴定的学生人数有大幅度的增加,开展鉴定的专业范围进一步扩大,纳入到技能鉴定范畴的院校更加广泛。

    四是继续鼓励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要坚持以技能大赛促岗位练兵,以岗位练兵促技能提升,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要积极依托大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要发挥鉴定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帮助解决企业练兵活动出现的问题。同时,也建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加强调研,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行业开展技能比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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