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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部促进毕业生就业:五重点十举措

供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日期:2007-9-13 11:00:29    点击: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一举推出十项措施。

  十一五期间,全国就业形势仍面临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三峰叠加的局面。据教育部资料,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有2500万高校毕业生面临就业,毕业生规模增长到2010年可能达到峰值,之后才逐步趋缓。

  人事部此次的《通知》可以概括为一个目标,五个重点,十大举措一个目标,即强调要进一步发挥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五个重点,一是建立健全人事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机制;二是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继续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三是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大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四是加强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监管,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五是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围绕这五个重点,《通知》提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十大举措:一是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机制;二是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三是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四是认真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五是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监管;六是认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七是实行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制度;八是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九是开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十是做好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

  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司长毕雪融表示,十大举措中有的是已经开展起来的工作,下一步要继续做实、做细;有的是创新的政策措施,需要各地探索实践,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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