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实施职业资格制度中出现了考试太乱、证书太滥等现象。有的部门、地方和机构随意设置职业资格,名目繁多、重复交叉;有些机构和个人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社会对此反映强烈。
针对这一情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继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相关活动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将全面开展各类职业资格工作的清理和规范工作。此次清理和规范主要包括职业资格设置、资格类别、实施机构、职业资格培训和收费、职业资格考试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印制和发放等。
对清理中属于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及企业面向社会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将立即予以取消。对那些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为依据设置的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和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原则上立即停止;如确需保留的,应提出保留意见,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并向社会公告后组织实施。
经批准保留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相关部门将分期分批向社会发布公告。凡未经批准和向社会公告的职业资格,今后一律不得开展相应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