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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起企业招聘薪酬必须“明码标价”

供稿:劳务市场管理科,信息调研室    日期:2007-11-15 8:18:31    点击:

 

200811日起,招聘企业提供的薪酬必须明码标价了。117日,劳动部官方网站发布《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该规定明年11日起实施。新规要求,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这意味着,企业招聘不能再说工资面议

    在日前走访了县人才劳动市场后发现,除了部分普工工资有标价外,很少企业在招聘纸上贴出明确薪酬,即使贴出一般也都是类似底薪1000+提成这样的含糊薪酬现在哪有几个企业招聘的时候,直接亮出薪酬啊,我们应聘的也不能先提出工资的问题,会降低竞争力,大家都知道,这是面试的禁忌。笔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应聘者,他们纷纷表示面试不敢谈工资

    “我们一般要根据应聘者的能力定工资,所以直接标出来,也会有变化的,再说那些直接标出来的,也许还有假呢。在随后笔者就此电话采访某企业人事部门时,其招聘人员如此说。而对这种说法,县人才劳动市场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我县大多用人单位都存在这种情况。

    针对这种现象,相关专业人士表示,企业用工明码标价,对求职者来说,有利于职工正确认识自己;对企业来说,也可以招聘到适合岗位的人才,建立长期稳定的人力资源模式。但他同时表示,目前很多招聘企业贴出的薪酬,应聘者大多都不能完全享受到,还有的是虚假信息,即使形式上可以统一,具体执行还是有难度。真要落到实处,还需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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