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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出台困难家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办法
该市于今年1月出台并施行《宁波市困难家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办法》,该办法规定,凡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了未就业登记的可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申领每人每月500元的临时生活补助,直到落实了就业单位(并已到就业单位报道)、自主创业(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家庭生活困难已得到明显改善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