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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13家国企推行收入分配新制度
据《浙江日报》报道,从2005年开始,舟山市普陀区13家国有企业推行“企业负责人收入与员工工资挂钩”制度,即国企老总年薪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按员工平均工资的1.5--3倍计算,员工的平均工资根据年度企业利润基数、销售收入、职工人数等来确定;效益年薪按企业新增效益工资的一定比例计提,未完成经营考核指标的,效益年薪为零。此制度施行后,员工收入上不去,老总的收入就不能增加,把老总的利益与员工的收益捆在一起,促使老总与员工拧成一股绳,努力去创造更好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