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局正在对全县范围内的农村教师任教津贴进行上报审核。计划于8月份,农村教师根据聘任的职务和任教年限不同,每人每月可拿到60至400元不等的津贴,此次财政开支约需430万元。
我省于今年1月1日始实施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度,发放对象为农村学校中正式在编的专任教师,包括乡镇(不含城关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原从事教师工作并评聘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调离教师岗位但仍在农村学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也可享受任教津贴。
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列入教师工资统发,按月发放。享受任教津贴最高额的教师,要求是中学高级教师,任教年限为21年以上。在农村任教的特级教师,在本人享受任教津贴的基础上,每月加发500元任教津贴。任教津贴仅限教师在岗时享受,调离农村学校或退休后不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