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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城乡统筹就业试点评估工作圆满结束

供稿:    日期:2007-4-11 8:40:52    点击:

 

日前,省劳动保障厅向宁波等3个市和7个县(市、区)反馈了第二批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评估检查意见。至此,全省城乡统筹就业试点评估工作圆满结束。2001年以来,全省有10个市的30个县(市、区)分批开展了试点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经2005和2006年的两次评估检查,有3个市和5个县(市、区)被评定为“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

 

为指导和推进试点工作,省劳动保障厅于2003年出台了《浙江省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标准(试行)》。试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结合实际,探索实践,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政策框架和政府推动机制基本形成。五年多来,试点地区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农村就业服务、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策体系。以此为基础,全省确立了“五统一”、“一加快”的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目标;二是有力推进了基层就业服务网络和农村劳动力市场建设。大部分试点地区健全完善了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许多行政村设立了劳动保障室,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乡镇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初步构建了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网络,为劳动保障工作向基层和农村全面延伸,统筹管理城乡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和机制日益完善。各地纷纷出台了培训网络建设、培训经费补贴、培训质量管理等相关政策,广泛开展了被征地农民、转产渔民、下山移民等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对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农村就业服务基础工作和制度建设得到了加强。许多试点地区开展了广泛细致的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建立了劳动力资源库和就业档案,基础管理服务制度和手段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宁波、德清等地在科学界定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建立社会失业率统计指标体系方面进行了认真探索;五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各地普遍建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就业援助制度,形成了以养老保障为基础,其他社会保障和救助为补充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雏形。农民工权益保护和预防解决“欠薪”问题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与就业稳定;六是提供了欠发达地区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成功例证。省内相对欠发达的江山市、龙游县、柯城区,因地制宜,克服困难,各项工作迈出了较快步伐,都较好地完成了试点工作的基本任务。舟山市克服海岛地区的不利条件,较早实现了包括海岛乡镇在内的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联网,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职能延伸到了海岛渔村。

 

 试点工作在取得上述成效的同时,目前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基层平台和就业服务制度建设、农村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城乡就业和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制度建设等重点和难点问题。去年8月23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指导意见》,既是对五年多来试点工作的全面总结,也标志着全省城乡统筹就业工作从试点阶段转向全面推进。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在试点工作阶段性成果基础上,继续围绕调整就业结构,改善就业环境,实现充分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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