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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市府办要求各地建立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室

供稿:县就业管理处    日期:2007-5-15 9:20:34    点击: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台州市城市社区建设指导纲要(2006-2010)的通知》(台市委办[2006]84号),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帮扶救助服务站建设,充实、加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力量,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解决就业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援助,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要求到2007年底,各县、市、区65%以上的社区建立劳动保障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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