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会议暨表彰大会10月18日至19日在福州举行,此次会议的主题是部署下一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推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把三方机制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同志对这次会议作重要批示。
王兆国指出,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立以来,三方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研究解决职工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推动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解决了一些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他希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此次大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三方出席。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表示,当前三方机制建设的重点是要推进劳动合同和工资方面的立法工作,继续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调研论证,推动这部重要法律尽早颁布实施;积极推动《企业工资条例》的立法进程,为规范企业工资分配、建立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长效机制提供法律保证。
王东进还表示,三方会议决定从明年开始,在全国实施“推进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所有用人单位基本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宝树强调,各级工会组织要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从劳动关系的起点抓起,把维权关口前移,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陈兰通说,要积极推动所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不论是经营状况好的企业,还是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都要通过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来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有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劳动保障和安全卫生等各项工作,从而不断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
会上,表彰了全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包括:100名“全国优秀劳动争议仲裁员”;301名“全国优秀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者”;50个“全国先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51个“先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100家“全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理事长陈兰通,劳动和社会保障副部长华福周,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伙俭,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陈光复出席了会议。
出席会议还有福建原省人大副主任、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会长黄文麟,福建省劳动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钟维平,福建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曾乃航。
参加这次会议的还有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全国建设系统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受到表彰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代表共200余人。
新华社记者陈玉明福州10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