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王斌余,今年5月份向包工头吴某数次讨要工钱无果,在备受欺侮之下,他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斌余死刑。(本段摘自新华网)
王斌余事件是偶然的,包工头拖欠工资经当地劳动部门调解,应该会有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如果按这一态势发展下去,将有一个好的结局。但是,生活中就有那么多的变数......由于多种原因的作用,恶性事件还是发生了。所以说,王斌余杀人事件是偶然的。
王斌余事件是偶然的,但这偶然当中隐藏着必然。王斌余是一个农民工,像王斌余这样的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有许多问题是我们难以想象的:就业问题、子女教育问题、权益受侵害问题、甚至是生存和发展问题等等。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饱受生活的煎熬,忍受着社会的歧视,备受欺凌,甚至连生存权都没有得到解决,这样的群体就是社会的一个定时炸弹,在一定的条件下会爆炸,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王斌余事件仅是其中的一个例子而已。如果不处理好像王斌余这样的弱势群体的各种问题,谁又能保证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件呢?
血的教训,能不能唤醒一些麻木的人们,能不能让政府反思:为什么拖欠工资已经成为普遍性的现象,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是无法可依还是有法不依?执法者真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违法者真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到了惩罚?王斌余事件还会重演吗?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是要让执法者把手中权力用在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上。执法者面对亿万劳工不能说不,更不能视而不见。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经济的最重要的保证。在这个重大的问题上不能再迟疑,执法者要用法律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已经是刻不容缓了。这就是王斌余一案给社会提出最严肃的问题,法律不能让王斌余事件重演。(本段摘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