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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求职时应注意自我保护

供稿:县劳动监察大队    日期:2006-2-23 11:04:02    点击:

 

春节过后,企业招工已全面启动,劳动者在求职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用合法的身份证明,不用合法的身份证明,在投诉或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权益就很难保障。而用人单位也不得录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

二是要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就很难保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前几天有人来投诉说在某用人单位只工作了几天,但没有领到工资。而到公司去了解情况时,公司说从来没有这个人。

三是用人单位有没有违法收取了费用。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不得收取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等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

四是有没有被扣押了证件。用人单位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了,要立即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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