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新场小康楼一工程由天台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公司项目部通过层层转包,把粉刷工程承包给安徽省一小包工亓某,4月23日亓某在与天台公司项目部结算过程中,天台公司称亓某把另外工地的工帐也结算在内,故不认账。按承包合同规定天台公司还应支付亓某工程款1.5万元,而民工提供的据说是亓某记录的工资表里欠52位民工工资共9.4万元,二者相差悬殊。4月24日上午亓某突然失踪,亓某的兄弟及手下的民工就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但是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劳动监察大队要求亓某的兄弟等人应与天台公司一起及时核对工资表和考勤表,经核对确凿后再凭相关凭据到劳动监察大队处理。25日这批民工在没有核对工资表和考勤表的情况下,又到县政府信访部门反映,劳动保障、公安、建设规划和海游镇政府立即介入,并召集了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和民工代表进行协商,由于未核实民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记录,天台公司对民工的工资表的内容还有异议,一时难以解决。劳动保障部门对该天台公司下达了《询问通知书》,要求天台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目前该案还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