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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意欠薪逃匿可能获刑 恶意讨薪也属违法

供稿:县劳动监察大队    日期:2007-1-18 10:50:53    点击:

 

 近日我省召开了视频会议,公安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行动,打击恶意欠薪逃匿行为。

劳动保障部门在受理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后,如果涉及企业主欠薪逃匿等情况的,可把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可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或抽逃出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办。

这一规定的颁布实施,也向不良业主搞响了警钟,企业主不要误认为恶意欠薪逃匿只是一种民事纠纷,只能通过劳动部门或打官司处理,公安机关完全可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恶意欠薪逃匿的企业主完全可能因此而被判刑。

对于借讨薪为名诈骗钱财,或者蓄意挑起事端、造成严重后果的为首者和骨干人员,也将依法严厉打击,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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