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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把工资清欠纳入政府部门考核责任

供稿:县劳动监察大队    日期:2007-2-14 10:28:14    点击:

 

近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工资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对于发现存在拖欠工资的企业,要坚决责令整改,限期支付工资;对于存在严重欠薪行为的企业,要将其列入重点清欠对象,重点进行监控,蹲点进行清欠。对发生因企业主逃逸或资产一时难以变现支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动用应急周转金支付工资。通知要求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在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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