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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应对“黑窑事件”

供稿:县劳动监察大队    日期:2007-6-18 10:23:18    点击:

 

    从6月15开始,我局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将对我县辖区内轮窑厂的劳动用工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劳动用工专项执法检查。

    针对山西黑窑事件的发生,我局领导高度关注,要求劳动监察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防范类似事件在我县发生。本次检查的重点对象是轮窑厂以及地处偏僻的用人单位,检查内容包括该类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情况,职工的生产生活情况,有无强迫劳动、打骂职工等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立即纠正,并按规定予以查处,同时要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图为劳动保障监察员(右一)在询问当事人。)

 

后续:通过对全县各轮窑厂进行全面的检查,未发现严重的劳动保障问题,具体有:一是工资能在次月按时发放;二是工资标准基本能达到要求,民工的工资介于1000/2500/月之间,大部分约为1500/月左右;三是未发现收取押金行为;四是未发现童工和未成年工。但在劳动用工管理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有:一、劳动合同签订不健全,只有部分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的劳动合同相当于集体合同;二、工作时间超时;三、未参加社会保险;四、存在包工带班现象,部分轮窑厂把工资委托包工支付。在检查中也发现民工的生产环境恶劣、生活环境较差,一些轮窑厂存在包工打骂民工事件。检查组每到一个轮窑厂工地,都招集轮窑厂负责人和包工开座谈会,要求签订全员劳动合同,指出委托包工支付工资的方式违法,同时告诫包工绝对不容许出现打骂民工的事件,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检查组还对山西黑窑事件进行了通报,要求轮窑厂的负责人引以为戒,规范内部劳动用工管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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