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400元已经放在这里4个多月了,目前还没有联系上这个人。湖北工人赵小星,请你快来县劳动监察大队拿工资。”县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据了解,今年1月10日,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了在我县某搪瓷厂打工的赵小星投诉。他说自己是湖北省浠水县竹瓦镇周埠村的,由于要急于回家,就向该厂辞职,但厂方迟迟不给付最后的一个月工资。当时,他留下自己手机号码后便离去。
劳动监察大队根据他反映的情况,马上与该厂取得联系。经过协调,该厂同意给付1400元工资。“拿到钱后,我们立即拨打他这个号码,结果手机已经停机了,无法联系,这钱就一直放在我们这里。”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说,“如果赵小星还在县内打工,看到报道后请到县劳动监察大队领取;赵小星的老乡如果看到了,也请转告他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