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我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今年的高温补贴何时发放、有没有适当提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尚未出台有关高温补贴的新政策,因此,今年的高温补贴仍然按照去年的标准执行。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去年公布的夏季在职职工清凉饮料费指导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即6月、7月、8月、9月。给职工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高温补贴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因此,凡是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享受防暑降温费待遇。”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的在岗人员也能领到高温补贴。而且,根据规定,职工在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工作领取的津贴、加班费、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收入,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但并不是所有在高温下辛勤工作着的人都能享受到高温补贴。“由于高温补贴是指导标准,并没有强制性,因此,如果有职工投诉高温补贴的发放问题,劳动部门也无法受理。”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