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的努力下,聂长福等14名湖南籍民工全额领到了拖欠的1万多元工资。
今年6月中旬,湖南省湘乡市输变电建设公司承包了六敖10千伏配变安装工程及0.4千伏天字号泵站线路安装工程。之后,该公司项目经理刘某又把工程转包给包工头周某。而这些民工都是周某从湖南叫来的,聂长福等人于6月25日来到三门施工,一直做到7月15日。施工了20天,民工们都未领到工钱,带来的零用钱也已用光。为此,民工们要求项目部结算工资,否则不再继续施工。此时,周某却突然逃匿,项目部经理刘某也一直未曾出现。于是,7月20日下午,聂长福等5名外来民工代表到三门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详细反映了情况,希望得到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与湖南省湘乡输变建设公司联系,得知该工程由刘某负责,但刘某始终不愿出面处理此事。正在为难之际,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从工程发包方台州宏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三门分公司得知,该笔工程款尚未下拨给承包方。通过协商,工程发包方宏达公司表示愿意先将工资垫付给这些民工。7月22日下午,14名民工如数领到了10320元工资。日前,这些民工已顺利返乡。
(摘自《浙江工人日报》朱曙光、杨加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