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劳动保障网
为贯彻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搞好裁审衔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的要求,人社部调解仲裁司和最高法院民一庭两部门之间的裁审衔接工作全面启动。日前,人社部调解仲裁司和最高法院民一庭就裁审衔接工作及司法解释讨论稿在黑龙江省大庆市首次召开座谈会。
会上,人社部调解仲裁司和最高法院民一庭达成多项共识,对加强裁审衔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并对如何加强仲裁机构和法院的衔接提出了多项指导性的意见。会议指出,要建立案件信息交流制度、案件处理沟通机制、案件追踪制度以及建议书制度,并建立业务交流机制,提高案件处理能力。
会议要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同级人民法院要发挥工作积极性,主动加强工作交流。有条件和有需要的地区,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裁审衔接方式。各级人民法院和人社行政部门要对此项工作进展情况作出阶段性总结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经验,适时予以推广。
来自人社部调解仲裁司、最高法院民一庭和全国部分地区的省、地市、县市区三级人社部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的同志就积极开展裁审衔接工作交流了做法和经验,并就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展开热烈讨论。由人社部调解仲裁司和最高法院民一庭有关同志组成的调研组,还对黑龙江省黑河市的市县两级相关机构裁审衔接工作进行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