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三人劳社[2008]22号
关于举办初中级电工
电焊工培训考核班的预备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6号令)、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通告》(台劳社办[2002]22号)等有关规定,从事电工、电焊工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业。经研究,计划在5月份举办初、中级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电焊工职业资格培训考核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年满18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从事职业要求禁忌的,从事电工作业(维修、安装)、电焊工但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己取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升级考核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二、考核申报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参加初级工的考核:从事申报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的;经本职业(工种)初级工培训结业的。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参加中级工的考核:取得申报职业(工种)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五年;取得申报职业(工种)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经本职业(工种)中级工培训结业的;连续从事申报职业(工种)工作七年以上的。
三、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5月10日前。报名地点: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窗口,联系电话:83326223、83361720。报名时请带1寸照片3张,身份证及复印件, 有职业资格证书带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下岗职工并带失业下岗证及复印证一份。并填写《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
四、培训考核事项。
电工、电焊工培训具体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经理论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的,将发给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作为从业及单位聘用人员的必备条件之一。
五、收费。
经县物价部门核准收取初、中级电工培训、考核费共计510元;初、中级电焊工培训、考核费共计560元。失业下岗职工可凭《再就业优惠证》免收培训、考核费;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培训的免收培训费,考核费按有关规定收取,食宿自理。
六、各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无《职业资格证书》的求职者,职业介绍机构不得为无《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我局将开展劳动监察专项检查,对无证上岗的有关人员和招收录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业的用人单位,提出警告并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请各乡镇政府协助做好农民工的培训报名工作,有关人员及失业下岗职工请相互转告,按时报名参加培训考核。
附件:《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