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力价格形成机制,为劳动者求职提供价格依据,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现就报送2008年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方式:按台劳薪[2001]14号《关于继续发布劳动力价位的通知》进行调查。
二、调查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凭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其他行业等13个大行业。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请各用人单位如实填写《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表》,于4月30日前用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至人力资源科。邮箱:tzsm.ccf@163.com。联系电话:83361715。
表格下载:
1、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表
2、调查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