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三人劳社〔2008〕25号
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
进行核对登记的通知
各乡镇,各部门: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了做好基础性工作,决定对现有人员情况进行一次核对、登记(原名册项目不全)。同时对机关工作人员也进行造册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登记的内容:正式在编人员的基本情况,见附件《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有工作人员名册》所列项目。
二、核对、登记的方法:由人事部门提供有关情况(各单位名单),各主管部门负责核对、登记。
三、有关要求:
1、此项工作涉及到每个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干部,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采集的内容要依据本人档案和掌握的情况,做到实事求是,不漏报。
2、完成时间:《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有工作人员名册》一式二份,填写完毕后加盖公章,一份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于5月底前报送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smrskzxf@163.com)。电子文档文件名为报送单位名称。
四、《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有工作人员名册》填表说明:
1、“籍贯”栏:本县的尽可能填到乡(镇),外县的填到县(区)。
2、“时间”栏:直接填写6位数字,第1-4位表示年,第5-6位表示月(不足2位前面补“0”。)如1997年7月,应填“199707”。
3、“本人身份”栏:应填写“干部”、“招聘干部”、“固定工”、“合同制”、“聘用制”。
4、《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有工作人员名册》表式可到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www.smrl.gov.cn)动态信息栏中下载。
附件:《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有工作人员名册》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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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