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必须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学院党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工作单位党组织)。
2.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如果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支部(学院党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毕业生应该注意是的:
1.办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后,一定要自己携带,保管好,在限期内到县委组织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避免丢失和过期作废。
2.毕业的预备党员,到新单位后一定要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按时交纳党费,过组织生活,要定期向组织写思想汇报,到期写转正申请书申请按期转正。